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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护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——牧野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侧记

来源:新乡网   时间:2021-01-20 15:15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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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牧野区被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授予“河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区”称号。

加强食品安全监管、强化监管措施、净化市场环境……自2019年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以来,牧野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四个最严”重要指示精神,紧紧围绕创建目标,以“最严谨的标准、最严格的监管、最严厉的处罚、最严肃的问责”,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关口,构建了“地方政府负总责、监管部门履职责、企业商户担首责、社会各界共参与”的“四位一体”食品安全监管体系。全区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,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,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,连续多年在全市食品安全综合考评中被评为优秀等级区。

加强组织领导,扛稳食品安全政治责任

牧野区委、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,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,落实党政同责,实行“一岗双责”,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,全面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。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,牧野区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把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,制订并下发“牧野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”,辖区9个乡镇(办)全部设立食安委和食安办,9个乡镇(办)市场监管所挂牌成立,94个行政村(社区)设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站,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,形成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的区、乡、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,打通食品安全监管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
紧盯关键环节,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

围绕食品生产、流通、餐饮服务等关键环节,建立全链条、全过程监管体系。该区实行食品生产企业周检查、周报告制度,有效降低食品生产环节安全风险。全面落实农贸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,不定期开展“农产品批发市场凌晨夜查专项行动”,重点对食品的进货渠道、索证索票及台账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,杜绝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流向市场。扎实推进小作坊、小经营店和小摊点“三小”整治,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坚决予以关停,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。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,严格食材采购、加工、贮存等三要素管理,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行为。加强对农村流动厨师的管理和培训,推动农村集体聚餐规范化。对食品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,坚持“零容忍、出重拳”,截至目前,共查处食品安全案件37起,移送公安机关2起,引导企业以案为戒,遵纪守法,诚信经营,确保该区无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。

创新治理举措,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

一是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。在保障4批次/千人的基础上,为辖区15家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免费提供快检试剂,食品快检数量1000余批次,确保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、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农药残留快检实现全覆盖。配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,在辖区巡回开展食品安全免费快检服务,受到群众一致好评。二是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、示范店创建活动。打造福彩街为全区食品安全示范街,评选紫光阁、百禾幼儿园等20家单位为“食品安全示范店”。三是推行“互联网+”食品安全监管。与新乡移动公司合作,深入推进“6S”标准化管理和“互联网+明厨亮灶”建设,全区85个学校食堂、32家大型餐饮服务企业全部实现了原料来源可溯、加工过程可视、风险隐患可控,“6S”标准化管理覆盖率、豫食考核APP注册考核率均达到100%。

推动社会共治,营造浓厚氛围,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

该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,推进食品安全进企业、进机关、进校园、进农村、进社区、进家庭,举办主题为“保健食品不是药品,不能代替药品治疗疾病”的专家讲座5场,发放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5万余份、《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》2万余封,设置食品安全宣传角94个。特别是利用平原省委旧址新建食品安全科普广场,定期开展科普宣传活动,有效提高了群众食品安全辨别防范能力,增强了企业守法经营意识。同时,通过报刊、电视、微信公众号等媒体,宣传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信息,形成了“人人关注食品安全、人人参与食品安全”的社会共治局面。

下一步,牧野区将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为抓手,进一步夯实责任,加大投入,创新举措,努力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,确保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
(孟祥强夏莹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