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牧野区出台暂行办法 严把选人用人“安全关”

来源:新乡网   时间:2020-05-20 16:10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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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今年以来,为进一步规范廉洁意见回复工作,防止“带病提拔”“带病上岗”“带病评优评先”等现象发生,牧野区纪委监委出台《牧野区纪委监委廉洁回复工作暂行办法》,严把选人用人“安全关”“廉洁关”。

规范审查程序,层层落实责任。在收到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函后,根据核查事项性质,由区纪委组织部或办公室牵头,组织党风政风监督室、信访室、案件监督管理室等相关科室开展联合审查,上报分管常委、副书记审定后,形成回复意见。同时,明确审查过程责任人员,层层落实工作责任,确保“党风廉政意见回复”工作全程留痕、有据可查。

明确审查重点,防止问题漏审。该区纪委监委围绕4种情况对相关党员干部开展联合审查,即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;有无信访举报或问题线索反映情况;有无党纪政务处分情况;有无被立案审查调查情况,确保全面准确反映被查询人廉政信息。

准确提出意见,保证回复质量。该区纪委监委本着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的原则,不回避、不隐瞒,提供真实、全面的廉政审查意见。对政治上有问题,廉洁上有“硬伤”的一票否决,坚决排除,充分发挥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在选人用人、评优评先中的审核把关作用。

今年以来,该区纪委监委共审查回复廉政意见104人次,其中因干部提拔、工作调动进行廉政审查36人次,因评先选优进行廉政审查68人次。

(王广超 孔艺颖)